煙花爆竹屬于易燃易爆的危險物品,非法儲存、運輸、銷售煙花爆竹等行為,不僅違法,還極易引發(fā)安全事故。近日,巢湖市公安局接連查處3起非法運輸、儲存煙花爆竹案件,為非法運輸、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敲響了警鐘。
12月3日,巢湖市槐林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發(fā)現(xiàn),一廂式貨車涉嫌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至轄區(qū)。為了及時消除安全隱患,民警第一時間展開走訪調查,很快明確了非法儲存煙花爆竹倉庫的位置。

當日下午,民警現(xiàn)場將嫌疑人翟某某控制,查獲各類煙花爆竹共計1600箱。民警當場對非法儲存的煙花爆竹進行扣押,并轉運至安全場所。目前,翟某某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,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。
12月9日,接合肥義警隊員提供線索,巢湖市壩鎮(zhèn)派出所民警在轄區(qū)一民房內查獲1300余箱煙花爆竹。經(jīng)查,該商戶經(jīng)營者李某為謀取不法利益,在未取得煙花爆竹經(jīng)營、儲存相關許可資質的情況下,擅自從外地購入煙花爆竹存放于民房內,伺機銷售獲利。目前,違法行為人李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,涉案煙花爆竹全部依法收繳,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。
12月14日下午,巢湖市黃麓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發(fā)現(xiàn),轄區(qū)一居民楊某涉嫌非法儲存煙花爆竹,民警現(xiàn)場查扣非法儲存的煙花爆竹32箱。目前違法行為人楊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,相關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。
近年來,因煙花爆竹發(fā)生的事故屢見不鮮,觸目驚心。巢湖警方提醒請廣大市民,應積極關注自身安全,切實貫徹禁燃禁放規(guī)定。市民如發(fā)現(xiàn)身邊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線索,可立即向公安機關舉報。公安機關將從速查處、消除安全隱患,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(chǎn)安全。
合肥在線-合新聞記者 韓爽 文/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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